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推荐选拔
清华大学2013年“新百年领军计划”实施方案
一、评审机构
评审委员会
主 任:文国韬
副主任:钟任志 蒋龙飞 王华奇 唐清洁
委 员:文荣斌 唐昌琳 葛 华 江常通
二、评审原则
1. 自愿报名
2. 信息公开,公平公正
3. 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三、申报条件
1. 2013届高三毕业生。
2.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
(1) 立志报效祖国,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 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志愿等活动;
(3) 了解清华、向往清华并希望到清华继续学习深造;
(4) 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强,具备发展潜能和领军潜质。担任学生干部,积极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并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
3. 思想健康,品德高尚
(1) 遵纪守法,诚信阳光。高中阶段每学期思想品德评价均为优秀;
(2) 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知恩图报,感恩社会;
(3) 关爱他人,善于合作,乐于助人,甘于奉献。
4. 学习勤奋,成绩优异
(1) 学习认真,勤学好问,独立思考。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均居年级前2%;
(2)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居年级前列,各科成绩均为优秀(A等以上);
(3) 近二次月考考试成绩,理科综合排名位居年级前六名,文科综合排名位居前三名的学生;
(4) 理科学生获得过奥赛省级赛区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的奖励,文科学生获得过征文、作文或英语等比赛省级以上奖励。
5. 爱好广泛,特长突出
(1) 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如演讲比赛、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等获省级以上的奖励,能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2) 具备相当艺术修养及艺术特长,曾获相关等级证书或县市级以上奖励。
6. 积极锻炼,身心健康
(1) 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体育活动;
(2)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卫生意识和行为习惯;
(3) 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 具有一定的体育特长。
四、推荐名额
2013年清华大学分配我校“新百年领军计划”推荐名额1人。
五、遴选程序
1. 制定并公布《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推荐选拔清华大学2013年“新百年领军计划”工作方案》;
2. 学生申报。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交1000字左右的自荐信(应包括自我评价与从业理想等相关信息)。上报获奖及荣誉称号、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综合社会实践及社团活动经历、个性特长和其他能体现本人学习能力与创新素养等标志性成果的各类证书与材料原件交评审办公室。
上交材料截止日期:11月4日。
3. 确定入围评议名单。评审办公室根据学生各方面表现及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察,按文科1人、理科2—3人的比例确定入围评议学生名单。
时间:11月8日。
4.清华大学招生教师来校对入围学生进行考查。
5.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分为5分钟的个人陈述、才华展示和10分钟答辩三个部分),评审委员会结合面试情况提出推荐学生名单。时间:11月10日。
6. 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考察评议。时间:11月12日。
7. 校长最终审定推荐学生一名。时间:11月15日。
8. 将推荐学生名单及该学生的相关信息、推荐理由在全校范围及学校网站上公示。时间:11月15日至18日。
9.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签订诚信承诺书,向学校书面承诺按照清华大学要求和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参加清华大学面试和高考。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不再享受其他高校自主招生推荐资格 。
10. 评审办公室指导被推荐学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清华大学要求整理所有材料报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时间:11月19日至27日。
六、监督机制
1. 为确保本次“新百年领军计划”推选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以校长领导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程领导。评审委员会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选出真正优秀的学生。
2. 实施方案、推荐名额、报名办法、遴选程序、选拔结果和推荐理由等将在学校显著位置及时公示,广泛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3. 申请学生要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一经发现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该生的参评和推荐资格,并不再向其他高校推荐。
学校教务处办公室: 电话:0773-8990095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770334 62782051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2012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庾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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