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品行优良,成绩优异,我校2012届一批30名同学获得了“申氏优秀初中毕业生奖”,每人将获得2000元的奖金。
“申氏优秀初中毕业生奖”由我校董事长申国正先生倡议设立,奖金由申国正先生及其所属的桂林长盛置业有限公司全额出资提供。“申氏优秀初中毕业生奖”是“申氏奖学金”的奖项之一,另一奖项为“申氏优秀学生助学金”。据了解,从2013年起,“申氏奖学金”还将设立“申氏优秀高中毕业生奖”,以奖励品行优秀、高考成绩非常优异的学生。
第一批“申氏优秀初中毕业生奖”的同学名单:龙思宇、莫裕宇、陈宇晖、汤鑫、莫双宁、谢高雨、陈楷文、罗俊、贝曙、郭爽、唐乐易、孙今达、谢楚楚、葛景卫、朱瑛、黄哲、柯心达、黄金雨琪、莫莉、杨佳碧、奉雨欣、梁瑾哲、张芷慧、唐榕泽、罗健、张明琰、黄苏荣、朱宇豪、黄云昊、范洪源。
广西师大附属外国语学校申氏奖学金章程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实践我校“名校精英,争创一流”的办学目标,发扬我校奋发向上、勇攀知识高峰的精神,鼓励我校学子热爱科学,勤奋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特设立"申氏奖学金"。
第二条:“申氏奖学金”分为 “申氏优秀初中毕业生奖”和“申氏优秀学生助学奖”。
第三条:“申氏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本校在学的全体学生。
第四条:“申氏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申氏优秀初中毕业生奖”奖励标准暂定为每生2000元,“申氏优秀学生助学金”奖励标准根据学生品学成果及其家庭经济情况确定。
第二章 经 费
第五条:“申氏奖学金”经费来源由我校董事长申国正先生及其所属的桂林长盛置业有限公司全额提供。
第三章 评奖工作
第六条:成立“申氏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评奖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贤达等,具体人员由校董事会确定。
第七条:“申氏奖学金”获得奖学金条件:
1、“申氏优秀初中毕业生奖”
(1)初中阶段在我校就读;
(2)参加我校初升高直升考试(或其他形式的升学选拔考试),总成绩为“T”等;
(3)参加桂林市中考,总成绩为“6A”,体育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为“A”;
(4)品行优秀,无严重违纪记录。
2、“申氏优秀学生助学金”
(1)在我校就读的高中阶段的学生;
(2)年度两学期期考成绩均位于年级前列,文科前20名,理科前100名;
(3)品行优秀,无严重违纪记录;
(4)家庭经济紧张,个人提出申请。
第八条:评奖程序
1、“申氏优秀初中毕业生奖”
(1)教务处根据学生初升高和中考成绩,提出候选名单;
(2)学工处在听取班级和年级意见后,提出推荐名单;
(3)学工处报推荐名单到“申氏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公示;
(4)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人员)与校领导共同颁发奖学金。
2、“申氏优秀学生助学奖”
(1)学生及其家长提出申请;
(2)教务处根据申请学生的考试成绩,提出结果意见;
(3)学工处审核申请学生的品行,听取班级和年级意见;
(4)学工处报初选名单到“申氏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5)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人员)与校领导共同颁发助学金。
第九条:“申氏优秀初中毕业生奖”获奖名单在学校公告栏及网站上公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西师大附属外国语学校
2012年8月
(责任编辑:庾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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