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为学校管理护航 ——我校组织全校班主任开展法制讲座
教师承担着“传道、授业、解惑”的重任,在法制教育中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更好提高本校教师尤其是班主任教师法律素养,2018年1月7日晚,我校邀请了法制副校长、嘉禾律师事务所黄新宏律师为全体班主任老师进行法制讲座。讲座在我校一楼会议室举行,唐清洁副校长、刘代平副校长、德育处张鹏程主任、各年级组长及全体班主任老师参与讲座活动。
讲座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黄新宏律师提倡教师要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既要教书,又要育人,充分考虑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多表扬,少批评,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到学校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对学习的热情。
讲座第二阶段黄新宏律师针对班主任老师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进行详细解答。
通过此次讲座活动,班主任老师们对于工作中涉及的法律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受益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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