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德育园地>家校协作>详细内容

桂林市国龙外国语学校关于“严禁管制刀具进校园” 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来源:德育处 发布时间:2021/11/24 点击数: 【字体: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的通知》要求,巩固平安和谐校园成果,保护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校园涉刀违法犯罪活动,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查、严打”相结合,着力解决学生携带危险品进校园问题,我校将有关安全要求告知家长,希望引起你们对学生安全的高度重视,加强教育,加强管理,确保学生的安全。 

一、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棍棒的危害性在于:

1.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

2.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

3.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棍棒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因此,制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后果的,依法处理。

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主要形式:

1.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


2.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


3.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


4.其它非学习所需刀具,包括水果刀、工艺刀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


5.烟花爆竹、打火机、玩具枪、棍棒等具有风险性的游玩器具。


三、学校要求:

1.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锤剪(包括一切利器)、棍棒、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和药品进校。


2.学生不得携带宣传暴力、迷信、色情和邪教的出版物和音像制品进校。


3.未经向学校申请获得许可不得携带手机、MP3、MP4等影响教学和学习的相关电器、音频设备进校


各位家长,希望您知晓学校安全教育的要求,明确安全教育的责任,落实安全监护的措施。特别是在学生离校后,要做好管教、沟通和监护的工作。发现苗头与问题要及时与学校老师联系。

祝全体家长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希望同学们平平安安上学,安安全全回家。

此致

以上内容家长请认真阅读并积极配合学校教育。



桂林市国龙外国语学校

                                   2021年11月24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